一、偷税漏税的明星排行
偷税漏税的明星排行
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或逃避税务管理部门的监管,从而达到减少或不支付应缴纳的税款的行为。这一个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民族税收的正常秩序,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现象的增加。
在娱乐圈中,偷税漏税的难题也屡见不鲜。明星作为社会的公众人物,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了自己,更代表了整个娱乐圈和文化界。因此,他们的不良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也会对整个行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下面是一些近年来涉嫌或曾经被曝光过偷税漏税的明星排行榜。
1. [明星A]
[明星A]以其出色的演技和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而备受观众喜爱。然而,近年来有媒体曝光了他涉嫌偷税漏税的难题。据报道,[明星A]通过虚报收入、隐瞒真诚收入、将部分收入转移到海外账户等手段,以逃避缴纳应纳税款。这一行为不仅伤害了民族的税收利益,也对观众的信任造成了严重影响。
2. [明星B]
[明星B]是一位备受瞩目的影视明星,凭借其出色的外貌和杰出的演技而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然而,不久前有报道称,[明星B]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被曝光。据称,他通过将大量收入转移到海外账户、虚报海外支出等手段来逃避缴纳税款。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3. [明星C]
[明星C]是一位著名的音乐艺术家,他的音乐作品一直备受赞誉。然而,近年来有报道曝光了[明星C]涉嫌偷税漏税的难题。据称,他通过设立多个虚假公司、虚报支出等手段来逃避应纳税款的缴纳。这一行为不仅造成了民族税收的损失,也对他个人以及整个文化艺术界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 [明星D]
[明星D]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体育明星,他凭借其杰出的体育才能和出色的表现赢得了无数粉丝的喜爱。然而,近年来他涉嫌偷税漏税的难题被媒体曝光。据报道,[明星D]通过虚报收入、隐瞒真诚收入等手段来逃避缴纳应纳税款。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民族税收秩序,并对他个人的形象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5. [明星E]
[明星E]是一位深受观众关注着的影视明星,他凭借其出色的演技和特殊的魅力赢得了广大观众的喜爱。然而,最近有报道爆料称,[明星E]涉嫌偷税漏税的丑闻。据称,他通过虚报收入、隐瞒真诚收入等手段来逃避应纳税款的缴纳。这一丑闻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批评,给他个人和整个娱乐圈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怎样应对明星偷税漏税难题?
明星偷税漏税难题的曝光,使我们看到了税收管理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为了避免类似难题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1. 加强税收监管
税收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明星的税务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偷税漏税行为。通过建立健全税收管理体系,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数据共享和分析力,做到对明星收入的全面监控,早发现、早难题解决。
2. 强化法律法规
加大对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明星偷税漏税难题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同时,对于涉及税务违法行为的明星,要依法追究其职责,给予适当的刑事或行政处罚,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缴其应缴纳的税款。
3. 加强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具有重要的社会监督影响,能够起到震慑影响和净化社会环境的影响。媒体应加大对明星偷税漏税难题的报道,曝光涉案明星的违法行为,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舆论压力,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树立起明星良好的税务纳税形象。
4. 增加税收觉悟
明星应增强自身的税收觉悟,自觉遵守税法法规,按规定缴纳应纳税款。同时,明星也应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规范收入来源和用途,避免进行虚假账务操作,注重自我约束。
对于偷税漏税的明星,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公正地看待难题。他们的违法行为不代表整个娱乐圈,更不应因此而将所有明星都归于负面形象。我们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和觉悟提高等措施,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个人偷税漏税有何后果,明星偷税漏税案例大盘?
a、经济职责:补税滞纳金(相当于借了高利贷)罚款(使纳税成本成倍增加: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税务机关追缴偷税款、并处偷税额5倍下面内容罚款) b、行政职责: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c、刑事职责(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下面内容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下面内容罚金。)
三、明星偷税漏税属于何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明星存在逃税税务行为的,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职责的,被人民法院判刑后就要坐牢。
2、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偷税罪与漏税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偷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民族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一危害结局,而漏税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却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偷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税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这一目的。
2、客观方面不同。偷税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欺骗、隐瞒手段来不缴或少缴税款,而漏税不存在任何故意的作为或不作为。在客观上区分二者,应注意:凡是没有采取法定手段偷逃应纳税款的,一律不能认定为偷税;即使采取了法定手段未缴或少缴税款,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偷税,还要注意从主观上进行甄别。由于主观上的区别才是偷税与漏税的本质区别。操作中,还有一种“明漏暗偷”的情况,即纳税人采取法定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但一旦被税务人员查出,则以业务不熟、职业过失或对税法及财务制度不精通为由加以搪塞。
3、法律后果不同。偷税达到法定结局即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职责,而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只须补缴税款并交纳滞纳金。当前,有些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对于漏税有不同认识。
关于明星偷税漏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何故明星偷税漏税不用坐牢?
这个锅必须《刑法》第201条第4款这个“初犯免责条款”来背!
知名人物偷税漏税,大家耳熟能详者众多。比如2000年刘晓庆偷税案,2018年范冰冰偷税案,2021年薇娅偷税案等等。最近又有一个叫宋祖儿的演员涉嫌偷税被举报,据称偷税金额高达4500万。宋祖儿热搜的同时,各大卫视官方微博也已在悄然与宋祖儿“切割”。
但对知名人物偷税事件有所了解朋友也许知道,刘晓庆偷税案与后来的那些偷税案有明显不同,刘晓庆除了补缴税款,支付滞纳金和罚款外,还进去了一年。而后来的这些娱乐圈、直播界偷税案动辄几千万、几亿的天文数字,人却没有被送进去。
何故?归根结底,在于刘晓庆案以后我国刑法作了比较大的修订。
一、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宽严相济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其基本内涵是在依法办案的经过中,根据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正是贯彻这一司法政策的结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难题的解释》规定“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下面内容,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它开始对1997年《刑法》第201条(彼时还叫“偷税罪”)的实际施行做了一些更改。
2006年最高检发布《关于在检察职业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履行法律监督和办案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到了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通过,它将1997年《刑法》第201条的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且在第201条后面增加了后来大名鼎鼎的“初犯免责条款”。2010年最高法发布意见,进一步提出在刑事审判职业中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政策。
因此,“初犯免责条款”的设立和最终的实施情况,是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指导下的必然结局。
二、初犯免责条款的内涵
《刑法》第201条第4款增设的“初犯免责条款”规定,“有第1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职责;然而,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一)条款的目的
根据官方说明,设置“初犯免责条款”是“考虑到打击偷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民族税收收入,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职责……”[1]刑法打击偷税行为,所要保护的是民族税收征管秩序和民族税收收入。
只要税收征管秩序没有被破坏,民族税收收入损失得到挽回,而且行为人又是初犯的,立法者不将其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职责。
(二)条款的内容
我们在这里并不会深究该条款在刑法学意义上到底是逃税罪的“除罪”条件还是刑事职责的客观阻却事由。我们只需清楚,在我国的刑法中,犯罪与刑事职责是必然的对应关系:一个犯罪行为,必然对应其刑事职责。如果没有刑事职责,当然就不构成犯罪。
据此,即便行为人/纳税人即便有利用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行为,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结局,若该行为人是初犯的,且经税务机关通知补缴税款、支付了滞纳金和罚款后,就依法不再会被追究刑事职责。这也就意味着该行为人/纳税人没有犯罪。
(三)强调“初犯”
适用初犯免责条款,也应当注意该条款的限制性条件。该条款最后以“但书”规定了一个消极条件,我们在领悟这个“但书”规定时,也可以将它领悟成是对“初犯”的重申和强调,即若行为人在五年内因逃税被追究刑事职责或被税务机关二次以上处罚的,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职责了。
其实这是将第一句话换个说法再说一边的意思。五年内由于逃税被刑事处罚过,或者被税务机关处罚过,当然都不能再将其当作是“初犯”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初犯免责条款”这个说法,当真揭示了这个条款的核心内涵。
三、初犯免责条款的难题
演员范冰冰和直播大姐大薇娅的逃税案件,查实的逃税金额可以说是天文数字,最后却是补缴税款、支付滞纳金和罚款而结束。一面是天文数字的逃税金额,不用说其对民族税收征管秩序的危害性肯定不小,一面好像就是“花钱消灾”的阴谋小编觉得,这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总归产生了不少疑问:
——这样的刑法条款,能够打击逃税犯罪吗?
——会不会反向激励更多人冒险去逃税而且尽可能多逃税?
——会不会导致对适用同一部刑法的其他犯罪不公平,甚至对同样触犯逃税条款但金额相对更低的人也不公平?
——会不会让税务机关等行政机关和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公正严明形象造成损害?
这篇文章小编将对以上这些一个一个具体的疑问不去深入分析。就单说这个条款的天然缺陷吧——注重“宽”却忽视了“严”!
宽严相济中的“宽”是针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行为,而对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行为,则应该“严”,只是需要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予以“宽”的体现。那么,正如前述,“初犯免责条款”以挽回民族税收损失为主要目的,在充分贯彻了“宽”的同时,却似乎很少注意到“严”。
针对偷税金额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判处三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的,当属于我国刑法中的轻罪,适用“宽”的理念,按照“初犯免责条款”不追究刑事职责天然没有难题,也符合绝大部分人的预期。
但对偷税金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的,当属重罪了,其社会危害性和对税收征管秩序之破坏性当然巨大了。若还是从“宽”而“初犯免责”,不仅大大超出一般人的预期,也不符合“宽严相济”要求宽和严要统一的政策灵魂了。这许多人看见范冰冰、薇娅等逃税后“花钱消灾”这样一个结局后的大部分疑惑所在!
四、初犯免责条款的完善
“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其灵魂内涵是宽与严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相辅相成。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
其实“两高”意见早就指出,对于社会危害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不稳定分子,达到有效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
针对违反《刑法》第201条可能被判处三年下面内容的偷税逃税行为人,可以考虑适用初犯免责。而针对偷逃税款金额巨大且所占比例在30%以上可能犯重罪的偷逃税行为人,则应该其主观恶意、偷逃税金额、偷逃税持续时刻、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力的情节,考虑仅仅宣判有罪而免除刑事职责、单处罚金、有期徒刑附加罚金,甚至附加剥夺一定资格的刑罚,而不是一概“初犯免责”。
五、不算小编归纳一下的小编归纳一下
一旦法律的实施结局违背了大众的普遍,司法公信力就必然会遭到削弱。
对于逃税行为可能成为重罪的行为人,一律适用“初犯免责”,可能造成适用刑法的不公,尤其是对同时适用《刑法》第201条、但偷逃税款金额差异巨大的不同行为人也不公。毕竟逃税金额如果差异巨大,其社会危害性显然不同。甚至,造成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执法不公正的误解。而且,也会消解刑法预防违法犯罪的功能,反向激励不法行为人偷逃税款,偷逃金额越多越好。
修法之难,在于需天时地利与人和。
故在该条款修订之前,可按照刑法“想象竞合”的学说,用一用《刑法’里面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2],非法经营罪以及发票犯罪[3]等,对这些行为人偷逃税行为中触犯上述罪名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以达到刑法的震慑效果。
五、何故那么多明星偷税漏税?
吃瓜不站队,站队不吃瓜,我们不做瓜田墙头倒的“冲浪人”,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纳税人。
明星为何偷漏税?
再被罚袁冰妍的头到底有多铁,明星艺人因偷税漏税逃税“翻车”,这些年在演艺圈时有发生,但还是依然有不少艺人对税务难题抱有侥幸心理。
在个人所得方面,各个民族和地区都是收入越高纳税越多。而我国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入5000到8000之间税率为3%,随着收入增加税率也相应增加,高为45%。
明星属于高收入群体,曾经有报道称一线的明星艺人,一部影视剧片酬可能就上亿元。根据现行税率,假如这一亿元按个人年度综合收入计算,缴纳的税款接近4500万,一个一线城市的优良地段的大别墅没了,或者几辆豪车没了,就等于普通人本来早上吃麦当劳早餐,结局交完税吃芭比馒头。
因此,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明星艺人就想尽办法采取各种手段希望少缴税款。
通常使用的套路~
l 虚报收入
l 转化收入性质
l 拆分合同
l 阴阳合同
明星收入应该怎样纳税?
明星出演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和我们打工人计算税款的方式并不一致。
明星的收入是不固定的临时性收入,一笔收入交一次税。而打工人是固定收入,每月固定收入。
比如:盟叔取得一次性收入10万元,如果按照临时收入计算个税,我需要缴纳23,400元个税;如果按照工资计算个税的话,则需要缴纳27,590元个税,多缴了4190元。
劳务报酬高档税率为40%,而打工人高档税率则为45%,对比其实不难发现,收入越多,采用“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更划算。
既然已经有优惠了,何故有的明星网红还是铤而走险呢?
怎样合理避税?
关于偷漏税和合理避税,现实中不少人,包括一些明星也确实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有专业人士指出,两者之间其实有明显的区别:
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前进行规划以期达到综合税收负担小化;偷漏税则是侵略性强,无视法律,故意实施的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利益等影响,很多时候会出现明明是可以事前合理筹划避税,到后变成了铤而走险偷逃税。
有业内人士指出,2018年范某事件之前,有些明星艺人以及其团队的法律觉悟淡薄,不少人会觉得请专业人士就是来省税的;2018年后,民族对影视圈开展了严格的税收监管,一些人开始重视税收难题,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认知和管理混乱的难题。
比如,有些合作方虽然是和职业室签约,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体现出职业室参与的职业内容和付出,仅是体现了艺人自身的劳动。
同时,职业室原是有一帮员工,服务于艺人,他们需要领工资、交社保等,但这些在职业室的账面上没有真诚、完整地体现出来,甚至报销入账也没有取得合法票据,一查账,难题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大部分打工人都处于中低税率区,往往难以想象高收入人群的税负,也就不能领悟明星赚了那么多钱,何故还要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
合规报税很重要
规范避税也可取
私信盟叔包解决~
六、明星应该不缺钱啊,何故还要偷税漏税?
答:明星就是赚到的钱金额大,相对于税金就更多,不想履行纳税义务。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七、何故明星这么高收入还要偷税漏税?
- 娱乐圈一个光鲜亮丽的地方,但也一个暗流涌动的地方。近期,娱乐圈的税务难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 不少明星被曝出偷税漏税的丑闻,让人大跌眼镜。近日,宋祖儿、蒋依依先后被曝出这样的行为,使其深陷舆论风波。
- 而就在这个敏感的时刻,一份疑似补税明星名单在网上曝光,涉及了多位知名影视从业人员以及他们涉及的补税金额。
- 有媒体爆料称,蒋依依因涉嫌逃税1600万被人实名举报。这一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当时有人举报她涉嫌逃税,涵盖了2016年至2021年的多年时刻段。
- 经税务局核查后,蒋依依的确存在逃税行为,被要求补缴逃税款项,并处以罚款共计238万元。
- 与此同时,蒋依依的逃税难题引发的轰动要大于宋祖儿的案件。
- 值得注意的是,宋祖儿的案件税务局尚未接到相关举报信息,目前仍在进行调查。
- 而蒋依依的案件则早在2月份就被曝光,并已经经过彻底的调查,证实她涉嫌逃税。
- 虽然她已经补缴了款项,但此次曝光对她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 根据媒体的披露,蒋依依在2016年就开始了逃税行为,当时她只有16岁,她的职业由父母全权打理。
-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许多明星逃税难题的共同特点,即很多明星倾向于将财务难题视为家庭事务,而未能进行专业的管理。
- 而就在蒋依依引发热度之际,一份更加惊人的名单在网上曝光了。
- 这份名单据称是全国重点影视从业人员在京自查情况统计表,整个表的名单非常长。
- 可以看见多达34位影视从业人员在自查中出现了税务难题,并且这些影视从业人员的职业包括歌手、演员、导演,出现难题的以演员居多。
- 虽然名单打了码,但依然能够看出部分人的名字,其中很多人都是大家所熟知的,他们的作品和形象都深入人心,也为民族和社会做出了贡献。
- 无论真假,这个名单都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税收是民族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也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保障。
-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缴纳税款,也有权利享受税收带来的福利。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树立良好的形象和榜样影响。
八、娱乐明星频繁被曝偷税漏税的背后真相
近年来,娱乐圈的明星偷税漏税事件频频被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从范冰冰税务风波到最近张雨绮拖欠数亿元税款,这些案例揭示了娱乐圈内部存在的严重税收漏洞。究竟是何缘故导致了明星们频繁逃税?又该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其中的缘故和对策。
明星偷税漏税背后的三大成因
成因一:复杂的薪酬结构造就了逃税空间
相比一般上班族,明星的薪酬结构往往更加复杂和隐藏。除了高额的基本薪资外,还有各种广告代言费、版权收益等灵活性强的收入来源。这些复杂的报酬形式,为明星们寻找逃税漏洞提供了可乘之机。
成因二:娱乐圈内部缺乏有效监管
娱乐圈内部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明星们可以轻易地利用各种复杂的账目和交易安排进行偷税漏税。相关管理部门对明星的收支情况把握不足,导致了这一难题的持续恶化。
成因三:明星逃税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惩罚
现有的税收管理政策对明星而言,逃税获得的好处远大于被发现后所受的惩罚。明星们常常能够逃脱严惩,甚至能够通过和解等方式轻松化解税收难题,从而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解决明星偷税漏税的三大建议
建议一:完善娱乐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制度
建议二:提高公众税收觉悟,营造全社会重视纳税的气氛
建议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堵住逃税漏洞
,解决明星偷税漏税难题需要多方发力。一方面,税收管理部门要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公众也要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通力合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顽疾,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感谢无论兄弟们阅读这篇文章。通过这篇文章,相信无论兄弟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到娱乐圈偷税漏税现象背后的缘故,并对怎样解决这一难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吧!
九、当红明星身价不菲,何故要偷税漏税呢?
我看过一点智慧
简单一点假设,明星这一年挣了一个亿,他要交45%的税
一下子就少了一半
按在谁身上,都会觉得有点亏
在利益的驱动下
就偷漏税了呗
十、我的愿望演讲稿篮球明星?
遍览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是与其少年间的理想分不开的。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医生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奋斗着,终于研究出了家喻户晓的相对论;提灯女士南丁格尔也是在理想的鼓励下用自己的行动温暖了无数士兵的心灵……当然了,我也有理想,那就是当NBA篮球明星,最好也能像迈克尔·乔丹一样被选入NBA名人堂。
在我的眼里,当一位NBA篮球明星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务。由于NBA球员不进待遇高,而且还享有比较风光的的社会地位,几乎是每个爱打篮球的少年最理想的目标。
在我10岁的时候,我就崇拜那些NBA篮球明星,佩服他们控球时的动作;佩服他们飞如神刀的远投;佩服他们高超的弹跳;佩服他们精妙的灌篮;佩服他们无以伦比的盖帽。只要他们一得分,场上的观众和自己的队友就会鼓掌,特别是进关键球。例:2004年时火箭队的球员——特雷西·麦克格雷迪在离比赛结束只剩1分钟时突然发威在35秒得了13分帮助休斯敦火箭队在落后10分的情况下逆转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洛杉矶湖人队的大当家——科比·布莱恩特在小有名气的NBA篮球明星——德怀恩·韦德的严密防守下接球就投,在看不见篮筐的情况下,还在3分线一步远的地方出手投篮——擦板球!球进了!成功地绝杀了迈阿密热火队。还有在季后赛发挥好了还可以亲手捧起总冠军奖杯,戴上总冠军戒指。这些荣誉激发了我当NBA篮球明星的欲望。
当然了,要想从爱慕篮球到篮球明星这整个经过并不简单,它将充满艰辛,充满苦涩。在日常生活中,我时刻坚守着这样的信仰:多看、多练、多问。多看就是多看NBA篮球职业联赛的比赛,看NBA篮球明星是怎样运球、突破、防守、抢断,怎样造成对手的犯规,并让自己或队友有更多的空间投篮得分。多练就是在文体活动课、暑假、寒假、周末、放假节日中约好同学到体育场去PK篮球,互相增长球技和友谊。多问就是多问体育老师我篮球技术的不足,并加以修改。为了实现当一名真正的NBA篮球明星,我一直在这几许方面做着不懈的努力。
理想是何?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标,它能带给人实现理想的动力。虽然我的理想看上去很遥远。然而,我相信,通过我坚持不写的努力,这个理想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