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的年限一般是2年,企业与劳动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将竞业限制的期限限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之内,否则,超出法定期限的限制期限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智慧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何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劳动者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到用人单位的同行业就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规定。有几许方面需要注意:
1、用人单位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从劳动者离职后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职工资的30%或社平工资的30%;
2、竞业限制期限,法律规定最长2年,超过年限部分无效;
3、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没有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发放;
4、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而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劳动仲裁请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职责,还是应该支持。由于一个协议的效力,不能由于履行情形的不同,而一会儿有效,一会儿无效。既然用人单位未发放竞业限制补助金,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此时协议肯定是有效的。那么劳动者违反了协议,就应该承担违约职责。而不能说此时协议无效了。
三、约定竞业限制描述正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签订一份公平、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下面内容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质量管理人员、高质量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制度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职责要有明确约定。所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四、劳务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但应该支付劳动报酬。
五、保密协议能约定竞业限制吗,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区别?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 “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六、合法的竞业限制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两年。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智慧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刻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七、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吗?
竞业限制的期限,要和员工沟通协商,一般说来在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竞业补偿金,如果不支付的话,员工可以拒绝执行戒烟限制通常来说是这个员工的保密期限而定竞业限制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到两年不等。
八、销售人员在签劳动合同时也要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吗?
销售人员在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但每职业1年,单位就腰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
九、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则负有保密的义务,当然能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智慧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十、竞业限制和非竞业限制的区别?
竞业限制和非竞业限制是指雇佣关系中的两种不同限制性条款,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
定义:
竞业限制(Non-Compete Agreement)是指在雇佣合同或协议中有关离职后在一段时刻内不得从事与现任雇主竞争的活动的约定。即被雇佣方同意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和时刻范围内不从事与现任雇主直接竞争的职业。
非竞业限制(Non-Disclosure Agreement)是指在雇佣合同或协议中有关离职后对于保守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的约定。即被雇佣方同意在离职后对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向外界透露或使用该信息。
目的和范围: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防止雇员离职后立即创办竞争性企业或加入竞争对手,从而竞争原雇主的市场份额、客户和商业机密。
非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雇主的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防止雇员离职后泄露或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损害雇主的商业利益。
限制范围:
竞业限制通常涉及地理区域和时刻限制。地理区域限制规定了离职后在哪些地区内不能从事竞争性职业;时刻限制规定了离职后在多长时刻内不能从事竞争性职业。
非竞业限制主要涉及保密义务,要求离职后对公司的机密信息、商业规划、客户名单等保持保密,并不限制离职后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业。
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和非竞业限制的适用性和法律约束因民族和地区而异。在一些民族和地区,这些限制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且限制的范围和可执行性也可能有所不同。在雇佣合同中包含这些条款时,雇员应该详细阅读并了解自身的权益和职责,并根据需要咨询专业人士。